受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委托,天津市红桥区财政服务中心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2024年执法执勤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投标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2024年执法执勤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TJHQ-2024-D-0011
二、项目内容
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2024年执法执勤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80万元 (大写:捌拾万元整)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需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注:本项目将于“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信息,本项目相关采购信息以天津市采购网发布信息为准。